沈书鱼:“……”
温言回慢腾腾地把那根烟抽完,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头。
他转头看她,双眸漆黑深邃,燃着团火,那是冬夜最烈的篝火,火苗子在扑腾闪烁,火星四溅。
沈书鱼很怕自己会被这团火给点着了。
男人的声音低而沉,震颤着她的心弦,“搬过来住吧。”
沈书鱼又不傻,她自然听得懂温言回的这句“搬过来住吧”是有深意的。这句话的潜台词无外乎就是:我们和好吧,我们同居吧。
可如果是那样的话,他们之间就要开始谈感情了。这是她最忌讳的。她和温言回只适合谈性,不适合谈感情。
只走肾,不走心,更适合他们。她随时都可以抽身离开,不带走片云彩。
倘若走心,又走肾那可就复杂了。在此之前,当年的事情毫无悬念会被搬到台面上来,他们必须去解决。只要解决,那就势必会牵扯出她深入骨髓的疼痛。她最排斥这个。
“我不是已经搬过来了嘛!”她回避开他的视线,故意装糊涂。
他其实也是没把握的,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她。不然他大可以直白得提出复合。
他这么小心翼翼,无外乎就是害怕他们好不容易缓和的关系会再次破裂。既然他没把握,沈书鱼自然就可以和他装糊涂。
温言回多聪明啊!她话出口,他就明白了她的态度。
聪明人谈话就是这样,都不用讲明,句话就够了。
他沉默瞬,温声道:“很晚了,睡吧!”
是他心急了,这事儿还得慢慢来!
***
后面温言回又给沈书鱼做了几次麻辣鱼,虽然不难吃,可她总觉得少了什么味道。不知道是不是时过境迁的缘故,那总归不是她记忆的味道。
人的记忆往往是最怀旧的,种特殊的味道往往可以惦记很久很久。
高二的好假,沈书鱼第次去温言回家做客,他外婆给她烧的就是这道麻辣鱼。
外婆年轻时开过饭馆,厨艺精湛。那道麻辣鱼是她的拿绝活。她第次吃就爱上了那个味道。扒拉了两大碗米饭下去。
后面温言回也给她烧了好几次。他继承了外婆的艺,这道麻辣鱼他烧得非常地道,丝毫不输外婆。她每次都能吃很多,又香又麻,特下饭。
在温哥华读书那几年,沈书鱼有时间就到处搜罗华人餐馆。有的餐馆有这道菜,有的没有。她怎么吃都吃不到当初那个味道。
以前年纪小的时候,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恋旧。然而和温言回分开的前两年,她时不时就能想起以前的事情,总是下意识去寻找记忆里的那个味道。
头两年她还让姐姐从国内给她寄槟椥糖。就好像留住曾经的味道,她就可以留住那个人样。到头来不过就是自欺欺人。
后来她就想明白了,糖也不让姐姐寄了,她也不去华人餐馆吃麻辣鱼了。慢慢习惯个人,在温哥华飘就是年。
温教授第n次做麻辣鱼失败,这让他感到十分挫败。
沈书鱼冷静地对他说:“别执着了,道菜而已。”
他无力地闭上眼睛,颓败地说:“你不懂。”
她不懂他的较真和偏执。这是她最喜欢的道菜,他只想做到最好,重现她记忆里的味道。可惜他永远都烧不好这道菜了。
不知道是不是沈书鱼的错觉,她居然从男人的眼睛里看到了种难以言表的哀伤和绝望。
***
两场小雨过后,横桑的天气越发变得严寒。满城都是肃杀冷冽的妖风。小区的四季桂早已没了白花,连叶子都掉了不少,瘦弱的枝干在怒号的北风瑟瑟飘摇。
沈书鱼早起去社里,照旧买了杯珍珠奶茶。
路过之前那家奶茶店,她发现店里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了,就差招牌没挂了。
瞧着店里精简雅致的装修,她估摸着可能是养生馆和咖啡厅之类的。
大早到社里,沈念念和乔其就坐在办公室等她了。
“我男神那边根本就联系不上。”沈念念很是忧伤,“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咱们听风以前得罪过他,就算没有合作的意向好歹也给个回复吧。如果他不是素问,鬼才愿意搭理他!”
沈念念和乔其直都在通过多种渠道试图联系素问大神,然而对方直没有任何回应。这是摆明了不想和听风合作嘛!
沈书鱼听完沈念念的诉苦,忍不住皱了皱眉。大神都有些小脾气。但是没人会和钱过不去,听风有意合作,般人都会听听对方的报价,好货比家。
然而素问大神竟然连回复都不给个,这显然不合常理。
沈书鱼抬了抬眼,试探道:“会不会没看到啊?”
沈念念:“怎么可能会没看到,我和其其用微博大号天给他发好几条私信,也通过ly那边的编辑联系了他好几次,还在下留言,他不可能没看到的。”
乔其也说:“天天在微博蹦跶得那么厉害,应该不可能看不到我们给他发的私信。显而易见就是不愿意跟咱们听风合作。”
沈书鱼纳闷了,“咱们听风也没得罪过素问大神啊!会不会已经和光宇签掉了?”
沈念念:“我问过光羽那边的个老朋友,《黎明之吻》还没签。光羽的总编找了男神好几次说想签《黎明之吻》,不过男神直没点头。兴许他不想卖这本书。”
“不可能,没人会跟钱过不去。”沈书鱼直接否决掉沈念念的想法,“他应该是还在观望。兴许是咱们拿出的诚意还不够。如果咱们把实体权和影视权起抛给他,我就不信他不心动。”
沈念念听到影视权这几个字,眼神瞬间亮,“总部那边同意买了?”
“总部是还没定,不过我可以向我表哥争取。”